近日,临县公安局湍水头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3月29日凌晨1时许,临县公安局湍水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雒某某报警称其在方山返回临县的途中被人无故被殴打。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连夜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明,3月29日凌晨,受害人雒某某驾车将醉酒后的李某和张某从方山送回临县,期间李某和张某发生争吵。李某提前下车后联系朋友李某某驾车在辖区内某村追上雒某某驾驶的车辆,双方又起争执,对雒某某进行了殴打。
李某醉酒后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临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常继斌)